第29章 狗官(1/ 2)
烽燧每天至少要巡视两次辖区下的天田,上午时任弘去了东边,抓回来了一个偷偷越塞回来的索氏大奴冯宣,下午他则去了破虏燧西边——那儿便是八天前,刘燧长遇害的地方。
赵胡儿奉命在燧里看着冯宣,于是任弘的巡逻小队里,除了他刻意要带着的吕广粟外,就另加了一人:出门总喜欢带条大黑狗的张千人。
破虏燧的几个人都有各自鲜明的性情:就比如这张千人聊起天来,三句不离狗字。
他先是喋喋不休地说起自家的仕途渊源:“我祖父在长安时,在上林苑中做事,上林中有六池、市郭、宫殿、鱼台、犬台、兽圈,他便是犬台的狗监。”
任弘笑道:“我在效谷县学《凡将篇》时,教我识字的郑先生说,作这篇章的司马相如,便是被狗监杨得意推荐给孝武皇帝的。”
汉朝是能买虚衔官的,司马相如在汉景帝时花钱买了个武骑常侍,但一直没机会更进一步,直到梁孝王来朝来与他看对了眼,到了梁国,与梁孝王豢养的文士们吟诗作赋,写了那篇《子虚赋》。
后来梁孝王因不得为皇嗣,怨恨之下派人朝中大臣袁盎,事情败露彻底凉凉,梁苑门客们作鸟兽散,司马相如也只能灰溜溜回了老家蜀地,就是在那时才勾搭了卓文君。
到汉武帝继位时,很喜欢《子虚赋》,却以为作赋的人已经作古,直到同为蜀郡人的杨得意提及司马相如,才知道原来作者还活着……
“不错,杨得意在我祖父之前几任。”
张千人的祖父算不得大官,但毕竟是官宦之家,哪怕流放敦煌家境没落了,也能让张千人识字。不过因为用来教张千人识字的是家传的《相狗经》,家学熏陶之下,张千人的爱好,仍集中在狗上。
“犬有三种,一者田犬,二者吠犬,三者食犬。食犬最易养,体肥不吠,养以供馔。吠犬次之,短喙善吠,畜以司昏。最难养成的,还是用来田猎的田犬,长喙细身,毛短脚高,尾卷无毛,使之登高履险。”
他还说,不同颜色的狗也有优劣之分,黄狗品质最好,白狗品质最差,黄眉的黑狗宜看守,浑身全黑的则是耗财的祸胎……
“胡地又有一种高四尺的胡犬名獒,最是凶猛,近年来传入敦煌,可惜太贵,数千钱才能买一只。”
滔滔不绝说完后,张千人向往地说道:
“我往后不求能回长安,只望能当上步广候官属下专门饲犬的狡士,便足矣。”
做个比百石的狗官,这就是张千人此生的梦想了。
“好好做。”吕广粟回头笑道:“多养些食犬出来,狗肉我爱吃,狗皮袜也不错,暖和。”
张千人气得与他互骂起来,这时候,他们已经走到刘燧长遇害的凶杀案的现场,此地是位于破虏燧、凌胡燧中间的一大片胡杨林。
站在满是落叶的林地中,回首望着左右两个烽燧,任弘若有所思。
赵胡儿说过,这附近常有黄羊出没,刘燧长来这射猎说得通,但令人诧异的点就是,携带弓刀,全副武装的他竟被人近身杀害,直到傍晚时分久久未归,才被破虏燧派出的几人发现尸体。
虽然为树木遮挡,烽燧上无法看到胡杨林里发生的事,但事后凶手何时离开,总该有所察觉罢?
但当日守破虏燧的吕广粟,却说没看到凶手离开,至于隔壁的凌胡燧,则言看到有胡骑出入林中,事后敦煌郡派令史来查验尸体和现场,的确有脚印往北走,便草草定了案。
倒是早上的时候,赵胡儿给任弘提供了一个信息:“我在事发次日,去过刘燧长死的地方,当时地上脚印不止一人!不止有往北,也有向东、向西!大概是借助岸边林木遮蔽,绕到烽燧视角看不到的地方才离开。”
凶手至少三人,这或许不是一起意外,而是一场有预谋的谋杀!
但令史可不会听他一个“胡儿”的话,若非赵胡儿当时与在烽燧东边巡逻,与广汉燧的燧卒碰过面,令史甚至怀疑是他所为……
正思索间,长城的方向,却传来一声唤:“破虏燧的新燧长何在?”
……
“今晨听巡视天田的人说,破虏燧来了新燧长,还想去认识认识,却不想在此遇到了。”
说话的是西边凌胡燧的程燧长,是个身高八尺的壮汉,年近四旬,身着赤色官布袍,头上缠着黑色的帻,一手抚着浓髯,一手摸着腰上的环刀,上下打量任弘。
“看任燧长的年纪,未壮?”
任弘朝程燧长作揖,笑道:“的确未壮,虚岁十九。”
程燧长有些惊讶:“如此年轻便做了比百石的燧长,他日不可限量啊!任燧长莫非是郡官子弟?”
这么年轻就做燧长,肯定是有背景的,程燧长已经开始回忆,郡里有没有姓任的大官。
“承蒙中部都尉和候官抬爱。”任弘笑着回应,故意给自己找了个不存在的靠山。
程燧长啧啧称奇,又道:“任燧长是来看刘燧长遇害的地方?”
他叹息道:“我与老刘有几年的交情了,他喜欢射猎,打到了鹿和黄羊,必定会邀约我去破虏燧吃酒,可惜啊,真是可惜。”
又恨恨道:“若让我抓住那杀人的胡虏亡人,定要生生卸了他的腿!”
二人就这样站在长城下聊了许久,程燧长是个热情的人,对任弘说了许多做燧长要注意的地方:“燧卒喜欢偷懒,就比方说这巡视天田,不是要取日迹梼么?有时后一日巡视的人,便与前一日的人约好,提前交换,届时走到半道阴凉处就休憩,瞅着时辰到了便回。”
任弘问道:“程燧长平日是如何约束燧卒的?”
程燧长道:“该抽鞭子时就抽,该给好处时就给,任燧长你要记住,总得给他们一些利好,才能驾驭得动。”
俩人直到日头偏西,才收住话头作别。
任弘借口初到燧中,事务繁忙,婉拒了程燧长约他去凌胡燧吃酒的邀请,远远看着程燧长上了马,与两名凌胡燧卒离开。
那匹程燧长座下的高头大马,不比任弘的萝卜差,看来其家境是比较富庶的。
提示: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,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