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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傻小子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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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凤声和崔亚卿第二天下午赶回了武云市。

昨天俩人折腾了半宿,赵凤声直到现在还头晕眼花,腿酸脚麻。

这个“折腾”不是说俩人在大床上颠鸾倒凤,而是崔大小姐像打了兴奋剂的母老虎要霸王硬上弓,来回躲藏犹如惊弓之鸟的赵凤声宁死不从,直到佛晓时分,累的没有一丁点力气的崔大美女才肯放过他,躺在床上沉沉睡去。

这滋味,真他娘不好受。

任谁碰见这样的绝色尤物勾引自己,不得神魂颠倒?不去强行推倒美人就不错了,但是被女神逆推的赵凤声硬生生抗了大半宿,到了现在,还有点佩服自己坚如磐石的意志力。

坐怀不乱的柳下惠,算个毛啊!

老子被女神逆推了4个小时,宁死不从!

哎!

好男人,不好当啊。

赵凤声刚回到桃园街还未走进家门,就被姑奶奶赛金枝堵在胡同里,老人家脸上洋溢着喜意,站在赵凤声面前笑呵呵说道:“生子,别回去了,中午来姑奶奶家吃饭,我小孙子正好从老家过来了,你俩认识认识,亲近亲近。”

孙子?

这可是土匪老太太家第一次来亲戚,赵凤声很好奇土匪世家的后人是什么模样,答应一句“没问题”,急不可耐地走向赛金枝家中。还没进门,就看到一副夸张到极致的背影,即便是坐在那里,也把整个院门堵得结结实实。

背对大门的男子似乎察觉到了有人窥探的目光,转过身,一张眉眼端正却又憨憨傻傻的脸庞呈现出来,看样子也就二十出头,对赵凤声咧了咧嘴,挺傻。

姑奶奶端着一盆菜从厨房走出来,冲孙子嚷道:“瘪犊子,傻不拉几坐那嘎哈,不知道喊人?这你生子哥。”

小孙子猛然站起身,比起门楣都要高出一截,话语间一股浓郁的苞米茬子味,声音也和身躯一样霸道:“生子哥!”

赵凤声抬了抬手,想拍拍他肩膀想表达一下亲近,却发现距离有些不够,只能尴尬向前迈了一步,这才够着他的肩头,笑道:“这体格,真唬人,得有一米九多吧,叫啥名?”

“周奉先!”

长相傻乎乎的小子不止口音重,嗓门还奇大,把赵凤声耳朵都震的嗡嗡作响。

虎筋弦响弓开处,雕羽翅飞箭到时。

豹子尾摇穿画戟,雄兵十万脱征衣。

听到他的名字,赵凤声不由得想起赫赫有名的三国第一猛人吕布吕奉先,好家伙,哪怕天下无双的吕温侯在世,比起这傻小子的体格的强不了哪里去吧。

“我叫赵凤声,你叫周奉先,咱俩名字里都有个重音字,也算是缘分了。”赵凤声坐在马札上,拎起根黄瓜,一口咬掉半拉,仔细打量周奉先后,才发现他裸露在外的骨骼极为宽大,比起常人大出好几圈,一双大脚穿着双破旧解放鞋,最少得五十码。

周奉先挠着后脑勺,傻傻一笑:“生子哥,俺奶奶跟俺说起过,你是个好人。”

好人?

赵凤声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夸奖自己,发自肺腑笑了笑,不过比起对面出自巨匪世家的祖孙两人,自个恐怕还真能算是好人。

姑奶奶已经忙活完,桌上摆了三盘菜,小鸡炖蘑菇,猪肉炖粉条,洗的干干净净的整根黄瓜,虽然菜少,但份量极足,盛菜用的盆子比起别人家的洗脸盆都差不了哪里去,赵凤声看着傻小子吓人的体魄,再看到姑奶奶准备份量十足的菜肴,联想到了周奉先绝对是个吃货。

姑奶奶指着桌子吆喝道:“生子,尝尝鲜,这都是奉先从老家那边扛过来的,野生的,绝对正宗。”

赵凤声尝了口蘑菇,果然鲜嫩爽口,不由赞叹道:“真地道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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