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三章 曾经的我(上)(1/ 2)
没错,就是100%。
不然怎么能叫‘谋杀’呢,那不成拼运气了么。
周言就这么看着,没想到,竟然还看到了两个家伙在笔记里吵起来了。
这俩人一个叫【雨中成生】,一个就是那个总留言,但是名字被划上了的【我还是██】。
其实周言都觉得,这家伙的名字不是被划掉了,它起的时候就故意带着黑框。
而这俩人,吵的内容就是......【雨中成生】认为,被花瓶砸死,根本就是概率事件。
好吧,周言都想拿根笔,告诉他,并不是概率,而是肯定会发生的了。
如果非要给个提醒的话,那就是......砸死A小姐的花瓶,其实并不是门卫老大爷一年前放在窗子外的那个花瓶。
当然了,这一点,警方肯定是查不出来的。
至于【我还是██】这家伙呢,其实,他字里行间,也认为这个事情是拼运气的。
啧啧。
看起来,连书中的这些家伙一时半会都想不出来,那应该能算是完美的杀人了......
正想着,周言突然一愣......
【熊熊就爱吃兔兔:只有男友有动机啊。不是前男友就是现男友】
“卧槽?这家伙......是瞎蒙的对吧,他不会真的发现了凶手是谁了吧?”
没错,这场谋杀的凶手,就是A小姐的前男友和现男友,前男友是策划,现男友是实施者。
至于动机,就是前男友报复A小姐的始乱终弃。
而现男友,也看出了A小姐的人品,奈何根本甩不掉她。
当然了,动机什么的,随便编一个就好,不重要,关键是手法。
总之,只要这两个人想让A小姐死,那这场意外,就肯定会发生。
至于手法到底是什么,等到林溪那婆娘把答案传上去后,在补充个杀人手法吧,不然,直接写出手法,那帮审核的家伙不认账咋办。
500分啊,可得慎重点。
而就在他正想着这些事的时候......
“铃~铃~铃~”
电话铃声响了起来。
周言拿出电话,一看,竟然是邹律师打来的。
“喂~?”他接起来,说道。
“嘿嘿。”电话另一边,邹律师的声音很是欠揍:“很抱歉这么早打扰您啊,还在睡觉么?”
“别在那假惺惺的客套了,有事快说!”
“好吧。”邹律师道:“您托我您自己入狱前的信息,现在已经查到了。”
“啊?!”周言一惊:“这么快?”
“当然了,您出钱大方,我办事自然就麻利......”邹律师还是三句不离钱:“当然了,最关键的是,您入狱前的生活轨迹,也实在是单调的没啥可查的。”
“别废话了,赶紧整理一下,给我发过来!”
“好!”
邹律师说完,就挂断了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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